截至2017年底,我市资格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共1425家。据统计,2017年全市享受高企所得税优惠总额达18.99亿元(含享受企业所得税“二免三减半”过渡性税收优惠1.07亿元),创历年新高。其中,1家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额超2亿元、1家企业超1亿元、2家企业超5000万元。与2016年度相比,2017年度享受的减免额明显增加,增幅达31.24%,说明我市高企发展态势稳中有升,高企利润有所上升,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助推器。 2008-2017年度,我市累计共3562家高企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累计享受高企所得税优惠总额达111.54亿元。高企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,为厦门创造了巨大的税收贡献,凸显高企认定政策“放水养鱼”、“涵养水源”的重要作用,真正实现政府与企业双赢。
(任你博:高新处、市高新协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