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2016年度高企年报工作创佳绩
发布时间: 2017-12-27
我市2016年度高企年报工作于5月27日顺利结束,年报工作创佳绩,填报率达98.37%。
根据2016年国家高企新政,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,应每年5月底前在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,累计两年未填报的将被取消高企资格。对此,市高企认定办高度重视,积极做好我市高企年报报送各项工作:早计划、早部署、早通知,工作做在前头;催报任务落实到人,跟踪到底,同时做好催报记录,对年报异常数据再三向企业核实。
全市高企积极配合,努力克服国家高企认定管理系统出现网络问题的困难,按时提交高企年报。至年报截止日,我市资格有效1225家高企中仅20家企业因倒闭、停产、注销或转产等自身原因未能提交年报。